您咨询的问题,可与县工信局联系,联系人:陈枫叶,电话:55080166.(答复部门:县工信局,答复时间:2024.1.25)
经了解平顶山镇人民政府与您沟通,收垃圾管理费和水费的人员,均是与镇政府签订承包管理合同的具体工作人员,同时,也像您交代了收费标准。如有其他问题,您也可以与平顶山镇人民政府沟通,联系电话:55482009。(答复部门:平顶山镇人民政府,答复时间:2024.1.19)
您好,之前一直未收到过您的来信,您咨询的问题,可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55080839.(答复部门:县人社局,答复时间:2024.1.12)
你咨询的问题可联系县人社局,联系电话:55080839。(答复部门:县政府办,答复时间:2023.11 24)
感谢您的来信,请反应详细地址,或直接拨打县交警大队电话反应,电话:55034007。(答复部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答复时间:2023.9.3)
高铁占地征迁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请留下具体乡镇,或咨询属地乡镇政府,感谢您的留言。(答复部门:政府办,答复时间:2023.7.24)
县公安局指派交警大队至实地进行调查,经查该地点确实存在来信反映问题,经交警大队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与该地点房地产开发商沟通,指出其违规侵占街道公共路面的情况并监督限期改正。 2、加派警力对该路口进行重点管理,以重点时段值岗疏导(每日三个时段7:00-8:00、11:00-13:00、16:00-17:00)和静态违停劝导巡逻相结合的方案进行管控。 同时县住建局立即责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 执法队在中队长的带领下共出动执法车辆两台,执法队员6名,第一时间到达南山菜市场兴京街,确实发现占道经营及流动商贩3个,立即对其清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清理。 (答复部门:县公安局、住建局,答复时间:2023.7.17)
教育局经调查现答复如下:1、新高二存在预交书费1300元的情况,由于教改后,教材的变化非常大,学生现在统一使用的新版人教版教材。与旧版对比,无论是内容以及教材的本数以及价格都有巨大的变化。并且教材必须提前预定,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学校绝不存在多要的情况。同时此项收费多退少补,书费结算后,学校统一把多余的书费退还给学生,已经与家长进行说明。 2、高中对于教辅材料的征订以及使用制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任何教师不许私自给学生订教辅材料。学生使用的所有的教辅材料都是经过教师、备课组、教研组共同对比研究,并参照周边其他高中使用的教辅材料,共同研究后确定征订的。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对全品练习册的内容布置作业,并且进行讲解,把练习册卖废品是个别学生的个人行为,同时学校征订练习册采取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订的情况。(答复部门: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3.7.14)
因新宾县拌合站于5月20日开始施工,现在永陵镇内井盖只能简单修复,待新宾拌合站开始生产沥青后,将对永陵镇内所有井盖进行彻底维护。(答复部门:永陵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3.5.15)
家家福超市因受疫情影响资金链断裂,企业决定缩小营业规模。目前已搬迁至星都花园二期售楼处旁,属于正常经营状态,持卡者可正常购买商品。众多持有超市预付卡的消费者卡内尚有余额未消费,经工信局与企业负责人金邦海电话及微信联系,金邦海承诺严格履行售后保障义务,维护消费者权益,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同时金邦海正在积极搭建线上网店购物平台,目前线上网店App处于内测选品阶段,APP对外开放后,持卡者可自由选择卡内金额兑换成商城积分,凭商城积分进行消费。(答复部门:县工信局 答复时间:2023.5.9)
一、关于费用 (一)关于家长反映的收费多的问题 经查,收费详细情况如下: 班级每次收费都是公开的,由班级生活委员负责。以高二年级某班为例,自2022年6月10至2023年4月27日,收费情况如下:学费每生每年1200元(每半年收600元)、住宿费800元(住校生每半年收400元)、教材费1300元、补教材200元、高二全年资料费984元(其中包括学考题、学考试卷、英语周报、辽南卷、考试卷、数学报纸、期末卷、、月考卷、听力、一轮复习资料等等、饮用水费90元(厂家直收)、高二全年课后服务费总计4700元左右(每个月大约470左右,含晚课课后服务、周六周日课后服务、寒暑假课后服务)。学校收费总计8474元(走读生)。 在食堂就餐伙食费每月大约900元左右。 (二)关于领导值班问题的说明 学校每天安排中层领导进行值班,每天4人,值班时间为6:15—22:00(高三22:30),共16小时。值班领导为本辖区所有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师生教育教学的监督、突发安全问题的发现及处理、学生休息时间的安全看护(午休晚休)。对学生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进行纠正和教育。领导值班的课后服务费用白班250元(周六周日白班400元)(时间6:15—17:10)、晚班课后服务费400元(时间17:10—22:30)。领导值班属于课后服务工作,按课后服务费发放,绝不是变相发的福利。 二、关于教育 经查,详细情况如下: 高一三班男生叶某,在上自习课时违反纪律,多次打扰其他学生学习,班长进行制止时,叶某不服从管理,并辱骂班长,当天本年级值班领导听到声音后也去班级进行制止教育,叶某对值班领导的态度也非常不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班主任程老师闻讯赶到后,对叶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叶某还是对老师的教育不服,班主任于是将家长找到学校。基于近期内孩子在班级的各种不好的表现,程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时情绪比较激动,和家长说话的声音激动并语气用词有些不恰当,当时家长心里确实有些难以接受,但家长在和程老师后期沟通过程中逐渐的理解了老师当时的态度,感恩程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为证,家长并没有投诉人所说的那种情况。 这件事的发生是属于突发事件,当时程老师的处理方式方法存在问题,新宾高中已经对程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时,教育局要求新宾高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和学生、家长沟通时讲求方法,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答复部门: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3.4.26)
旺清门镇政府牵头,江南村委会配合,经查此地块原为金哲镐家子女间分配争议,在多方取证后,村委会与村民当事人杜连群家人当面沟通协调,杜连群家已将原补偿金家的土地让出归还朴家。(答复部门:旺清门镇人民政府,答复时间:2023.1.3)
关于诉求人反映,因沈白高铁施工征占木奇镇下营子村临时弃渣场林地分配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了解,下营子村弃渣场属于沈白高铁临时性征占,征占合同期为2年,共征占林地78.4995亩,其中个人23亩。剩余55.4995亩为村集体所有。目前,涉及个人征占林地补偿款已发放至个人手中。村集体补偿款给付至村集体账户中,没有进行再次分配。村集体临时占地补偿款原则上视为村集体收入,村集体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由村集体进行研究使用。答复中涉及合同诉求人可到所在镇政府查阅。(答复部门:木奇镇人民政府,答复时间:2022.11.11)
关于县长信箱转办的信件“针对网络视频流传科技与狠活,按照视频方法,网上购买的甲醛测试盒的方法,测试豆腐中存在甲醛一事”,新宾县市场局领导非常重视,并责成食品经营科负责调查此事。 县市场局食品经营科立即对新宾镇内的豆腐加工点进行了检查,在加工现场的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甲醛。同时,对镇内的美兰豆腐和大富豆腐进行了抽检,检测单位系抚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项目:甲醛。该检测中心出具了检测报告,检验结果:未检出甲醛。 按照国家食品标准规定,豆腐产品执行标准为GB/T22106《非发酵豆制品》,网购的甲醛测试盒测试豆腐中甲醛含量,不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数据不能判定豆腐中的甲醛含量。因无投诉人信息无法对其进行反馈。(答复部门:县市场局,答复时间:2022.11.15)
旺清门镇人民政府接到信件后高度重视,目前,已及时与来信人赵岩取得联系,并听取了赵岩对事件的描述,了解到该纠纷是赵岩岳母孙英芬的土地与村委会的土地所产生的纠纷。由于疫情原因赵岩在吉林不能回村,镇政府又与其父赵文彪、岳母孙英芬进一步沟通,了解到主要争议在于被征占的土地权属不明确,其个人认为被征占的土地为在册土地,权属归个人所有,村里认为该土地为开荒地,权属归村里所有。 镇政将组织经管站和林业站会同孙英芬与村村委会共同对该土地权属和性质进行现场认定。(答复部门:旺清门镇人民政府,答复时间:20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