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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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 2014-6-30 11:51:14

县政府领导:您好!我们是百货公司退休职工,在八几年响应党的号召,报一个孩光荣,而且退休后有优越的待遇,所以我们报了一个孩。 现在我们退休了,应该得到回报了,我们却没得到,现在每年给我们60元,我们三十年也领不完,而且我们都六十多岁了,到死也享受不到,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一次性给我们2000元。
百货公司退休职工:乔亚军 白晶珠 张淑芝 李玉香 张玉芝 宋伟 孙英明 王娟 黄玉芹 孙玉芹 王丽华 尹福荣 罗平

您好,新宾县国资局答复如下:国资局根据退休职工诉求,结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与百货集团领导进行了磋商。目前,百货集团正在执行每月发放5元的标准,集团领导认为,过去每月发放5元的主要原因:一是对《条例》理解不透;二是集团资金有限,百货和民贸两个公司体符合条件退休的职工共计171人,一次性发放有困难。但考虑到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百货集团领导班子决定,按《条例》规定,每人一次性补足2000元独生子女补助金。从2014年7月起陆续完成以上决定。

和平家园用电问题亟待解决 2014-6-27 14:31:40

新宾镇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有近千户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回迁到和平家园。入住后发现一个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问题,这就是一遇到雷雨天就停电,无论多大的雷,也不论白天黑夜。回迁户家庭不少都有老人和孩子,而且新装修的楼房也不适合用蜡烛和油灯照明,液化气管道只连接但未通气,居民做饭成为最大的难题。就在这路北,不到一公里,公检法办公楼和附近居民都不间断供电。经有居民询问电业部门得知我们和平家园这几处楼房没办理供电容量指标,所以只能接入乡下供电。试问旧城区改造后和平家园是否属于城区,如果是城区居民应否享受城区居民相同待遇。我们搬迁前是享受供电容量指标的,那么搬迁后这部分指标是电力部门收回还是用在其他地方。我们不知道的太多,但目前亟待解决的就是不间断供电问题,恳请有关领导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问题。

您好,您所提供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经核实后,均不真实。依据县长信箱工作规则:“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要我们家的房子 2014-6-27 10:00:14

尊敬的县长你好;                                         我是上访人苏国栋,关于我家房屋问题什么时候能给我们解决,有关详细材料我已寄给你了,希望你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去走访和调查一下,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县里解决不了,给我们个开个证明,我们就去北京找去。   谢谢;

苏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野人烧烤扰民 2014-6-20 14:35:10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我们是衍水街21号楼住户反映野人涮肚烧烤,户外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户外占道经营,噪声污染严重,周边居民深受其害,恳请县政府领导责令整改整顿,还居民宜居环境。

您好,新宾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野人涮肚烧烤油烟及噪音污染问题,执法局领导十分重视。赵伟副局长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到实地调查情况。经查,执法局曾教育过野人烧烤业主,要求其进店经营,劝阻顾客减少噪音,但野人烧烤没有遵从要求。这次执法队员又对野人烧烤业主进行劝说,也没有听从我们,因此执法队员依法扣留了野人烧烤的户外烧烤用具及桌凳等,并要求野人烧烤业主不允许在店外摆放桌椅,同时对顾客的噪声进行劝阻,以给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执法队员将对野人烧烤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要求上社保并报销上访费用 2014-6-17 9:56:32

县政府那县长:
  我是县医院原合同工赵洪君,我要求:1.县医院给我上社保。2.报销上访期间产生费用12000多元。

您好,新宾县卫生局答复如下:根据2014年3月5日,经县信访局、卫生局和县医院与赵洪君就其信访诉求签订的息访协议和公证书,现对赵洪君再次要求“县医院给我上社保和报销上访期间产生费用12000多元”的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息访协议载明的赵洪君诉求为 1、对在县医院临时工作时间进行重新认定。 2、要求参加县医院职工养老保险并由县医院承担保费或按正式职工身份办理退休手续。 3、要求参加县医院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并由县医院承担保费。 4、要求补偿实际从事劳动的工资差额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应赔偿工资金额,总计183,990.64元。 二、息访协议书双方达成的协议 1、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各项补偿款玖万叁仟元整。 补偿的范围包括:依法依规应支付的60,000.00元;医疗救助款16,958.64元,用于解决上访期间的医药费等;多名领导救助款16,041.36元,用于解决上访期间的差旅费、生活费等,总计人民币93,000.00元整。 2、上述款项于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公正后一次性付清。 3、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所有问题和关系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此问题为由上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变更补偿项目和数额,否则本协议予以解除,同时乙方将收到的玖万叁仟元返还给甲方。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放弃相关的诉讼权利,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三、甲方按协议已经履行约定内容 2014年3月5日,在信访局和卫生局的见证下,县医院与赵洪君签订了息访协议,同时进行了公证,当日县医院将补偿款93000元,一次性支付给赵洪君,其本人出具了收条。 四、赵洪君再次要求县医院给其上社保和报销上访期间产生的12000多元费用问题,是单方严重违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行为。 赵洪君本次要求已经包含在息访协议之中,应不予受理或按照息访协议第三条(详见息访协议书)赵洪君返还县医院93000元后,再做另行处理。

违章建筑影响安全通道 2014-6-9 10:25:04

领导你好  我是新宾镇肇兴路东盛小区居民,位于新客运站对面。小区内违章建筑已经非常严重且混乱,都是塑料棚车库。不仅影响了群众的出行,更是阻塞了消防通道,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新宾县执法局答复如下: 关于群众反映的肇兴路东盛小区内存在违建塑料车库问题,执法局非常重视,赵伟副局长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到实地调查,经查:确实存在违建塑料车库现象。随后,执法局对这些违建塑料车库的业主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告知他们如果逾期不自行拆除违建车库,执法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还我自留山产权 2014-6-7 9:05:56

       
尊敬的那县长您好:
       我家在平顶山镇,1982年分得自留山,四至都明确,山上的树木自然生长至少也有二十多年,今年被一个村民私下偷偷地大面积砍伐,想据为己有,在没有任何正式书面证据下,竟然说那里不是我家的自留山场,我拿从镇里、还有村里取得的原始材料找到这个村民理论,他胡搅蛮缠,出言不逊,这样无视法规的做法,任何人都无法容忍、我现在又在外地,抽不出时间办这件事,所以想到县长邮箱,肯请愿为百姓办实事、
公正的那县长帮助解决,还给百姓公道,还给社会正气,百姓将感激不尽!
       我手里有原始材料和山场被砍伐后的图片,可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发送到邮箱里,如有需要,我可以让人送去。

杨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林木被烧,索赔无门 2014-5-31 21:32:34

给县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乡都督村的村民,2014年3月28日下午6时许,本村村民赵喜金,非法野外用火烧玉米杆。导致我家农田林木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亩,造成林地中去年春栽植的六年生红松4000棵,五年生云杉1500棵被烧毁。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我要求赔偿、维权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表姐王淑萍(系抚顺市人大代表)的干扰运作下,办案人员范宝玉(系于榆树乡派出所所长)掩盖事实真相,避重就轻伪造假证,玩忽职守,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在4月28日委托新宾县价格事务所对我被烧毁的林木估价时,提供假材料把六年生的红松木苗造假成五年生;将五年生的云杉木苗造假成四年生。被估价物品的名称、规格全部造假。而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明写的是“将当事人家种植的六年生红松、云杉树苗烧毁,损失价值1986元”。请问这个价值损失从何而来?依据是什么?就算造假得出的树苗估价1986元,能与损失价格混为一谈吗?移栽、管理、用工成本及肥料、租地等费用不属于损失价值之内吗?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人员,拿着国家俸禄的个别人民公仆们连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吗?如果连这点逻辑都没有他们也不配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吧?如果他们懂得基本的常识,那么这份处罚决定书为什么会这样离谱?
答案不言而喻,这份印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章的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公(榆)决定[2014]第001号”,如此藐视法律尊严着实令人震惊。这背后人际关系的运作让我们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民众有理无处说,有苦无处诉!
我们不知道新宾县物价局的鉴定人员鹿志艳、杨世宁与榆树乡派出所所长范宝玉以及那位王姓人大代表到底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才造就这样一个不顾事实真相、令人匪夷所思的与实际损失价值相差近30倍的估价鉴定书?这难道不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2014年5月8日我们随同办案人员范宝玉(榆树乡派出所所长),来到写有“为人民服务”标语的县物价局办公大楼,请求为我烧毁的苗木重新鉴定价格。我向物价局办公人员鹿志艳说明来意,陈述派出所送给你们的材料有误,错把2013年移栽到本田里的苗木说成是苗田里的树苗,另外树龄不符。错把六年生的红松说成五年。所鉴定的物品和我家被烧毁的物品规格型号完全不符。办案人员不等我们把话说完便蛮横无理、盛气凌人。鹿志艳说:“我们已经到现场了,林业专家鉴定完毕,结果就是这个价格,你爱哪告哪告!”杨世宇说:“红松树苗越大越不值钱,你的树苗都没人买,值什么钱!”整个沟通过程新宾县物价局局长关晓旭以及榆树乡派出所所长范宝玉均在场。鹿、杨二人能当着他们局长的面说出这样让人义愤填膺、不负责任的话且态度凶横无比,经历这一幕,我们才真正体会到“横”这个字的含义了。
这难道就是党中央习主席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在这个部门的实践成效吗?先不说他们通过人际关系网,掩盖事实真相,办假案办人情案,单说他们这种办案态度与他们所在的县政府办公大楼上书写的“为人民服务”简直是相差甚远啊,说相差甚远也是好的了,那真是背道而驰啊!
作为土生土长得新宾人我热爱我的家乡,我也坚信县领导班子以及县政府下辖各部门的大多数公务人员是有良知的,是有道德准则和职业操守的。然而前述的几位执法者就是这样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吗?他们这样留在县政府的办公大楼里为民执法不禁令我们担忧这座象征权利的政府办公大楼在普通老百姓心中能矗立多久?我不希望在我心中已经倾斜的办公大楼继续的倒塌,继续的让我们基层百姓心寒意冷。
身为人大代表的王淑萍你是否利用人民给你的权利,把你握有赤色权利的手伸到很远很长的没有阳光的地方,致使我维权的道路举步维艰甚至是寸步难行?2014年4月19日,王淑萍的亲属张晓丽对我爱人说“案发后我二姨王淑萍给派出所打了电话介入此案”说“让派出所重新调查”。之后榆树乡派出所所长范宝玉在4月22日中午到我家与我爱人说:“赵喜金他姐(王淑萍)给我打过电话,她说赵喜金只有三千元存款,要与你们私了此案。”4月23日上午我爱人到派出所催问此案,所长范宝玉说“他姐打电话说她可以借当事人点钱加上当事人自己的存款可以凑到5000元与你们私了此案。由此可见这个当市人大代表的王淑萍有背地运作干扰此案的事实。因此物价局把我们的损失价格定在1986元也就不难解释了。
由于办案人员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出具所谓鉴定书的假证,致使我八亩被烧毁的苗木无法及时复耕。因为不能破坏可以认定被烧林木真实价值的现场,故而误了农时,不能植树也不能种植其他作物,这造成了我又一年的损失。按最低种植玉米的收成计算,每亩纯收入800元,8亩地共计6400元。这对于本就身患重病,失去劳动能力的我可谓雪上加霜,痛上加痛,他们用杀人不见血的权利之刀,鱼肉、残害我们百姓的切身利益。
在我们5月8日去物价局反映情况之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任何部门相关人员给予我们回复。被逼无奈之下,将此案的来龙去脉整理成文发送给您。恳请县领导班子、纪委监察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彻查此案给我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鉴定,还我以及我的家庭一个心理平衡,让我们这些在社会上任人鱼肉的弱者真正体会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
024-55163181




詹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当地有许多西蜂为啥我们就对地中蜂有影响了呢,是保护中蜂当地中蜂还是保护当地人利益 2014-5-30 7:33:07

尊敬的县长大人您好!我是一名安徽籍转地放蜂人员,刚到没几天,动检就赶我走并拿出出文件说是中华蜜蜂保护区,对当地蜜蜂有有影响。我了解了一下,当地有许多西蜂难道我来没几天就对当地有影响了吗?所以我请贵县领导百忙之中为我解答下。谢谢!

徐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新宾县动监局是按文件要求执行。

墙皮脱落 2014-5-7 19:53:09

永陵临街40号楼,楼檐墙皮脱落十分严重,危机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希望您能派人来看看,找一个解决办法。

您好,来信收悉,5月8日转永陵镇政府调查处理,待结果公开。您好,永陵镇政府答复意见如下:永陵镇罕王路40号楼建于2002年,该楼住户反映楼檐墙皮脱落十分严重,经核实,该楼部门脱落(墙皮),具调查,该楼没有交纳维修基金,(那个年代没有征收规定),户主也不是困难群体,墙皮脱落问题应由户主本人自己维修。

违建 2014-4-24 15:04:12

我是前进村13组村民现有住房因鹏达钢材违建,屋内潮湿房屋下一天棚顶和墙面漏水,城建局方面袒护违建方 ,违章建筑盖在我家房顶上方, 地面填土加高2米致使雨水无法排出。我家住房位于前进村东南公路旁本身是水患多发地带,2013年发洪水就是因为鹏达钢材的违建无法排水致使多家屋内灌水损失严重,政府不能看着违建引发此生灾害不管不问  、有图片和录像为证  政府能看着这么嚣张的违建不管吗 

唐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8.16洪灾幸存家庭住房现状岌岌可危 2014-4-20 23:33:16

尊敬的那县长:
去年“8.16”洪灾发生后,我们夫妇受到党委、政府的许多关照,那个时期我们终生难忘。当洪水来临的时候,我们在南杂木医院后面的三间平房全都浸泡于水中,房间内水深高达1.6米多!大水封门,情急之下我们用锤子破开窗户铁栏杆才得以逃命,但大水浸泡房屋三天三夜,吃住用品全没了,这个时候,我们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温暖,帮助我们过了难关。特别是政府考虑到洪水以后,我们的房屋已属危房,经过与开发商协商,去年后面要施工的楼盘没有打桩。
因此我们对县委、县政府和南杂木镇党委、政府万分感恩,为是这个镇的居民荣幸。
但今年我们遇到了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
一是我们“点子”不好。规划部门或者开发商在建设楼盘时仅将我们家和西侧李家的房屋共两户没有纳入动迁范围。
二是现实情况十分严峻。经过“8.16”洪水浸泡,房屋已岌岌可危,院墙已呈现倾斜之势,仅下小雨,房间内就有积水,我们担心今年的雨季能否度得过去。特别是目前后面的楼盘已开始打桩,每一次打桩的声音都如敲在我们心上,不知道哪一下,我们赖以居住的小屋就会房倒屋塌!
三是处境尴尬。就是面对十分严峻的现实无能为力,原址重新翻建,相关部门说不允许,以至于要倒的院墙都不敢再砌;购买新的住房,经济条件又不允许;相关领导让我们与开发商协调,我们深知自己的弱势,基本没有希望说服开发商能给我们做什么,开发商也不可能自掏腰包为我们做什么。
这,就是“8.16”洪水之后,一个至今夜里无法安睡的幸存家庭目前面临的窘态。党委政府和我们一样,决不愿房倒屋塌致人伤亡的一幕在灾后的南杂木镇发生。我们知道,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希望党和政府再次关注一下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斗胆提一下我们的愿望,让我们翻建住房,或者出面与开发商交流一并动迁,我们将不胜感激!
致谢!

南杂木镇居民:郑福斌、富桂英(手机:15841334292)
2014年4月20日晚

南杂木政府答复如下:经政府协调,开发商已经给予回迁安置,动迁户与开发商达成动迁补偿协议。

平顶山中学怎么不能平等对待每个教师 2014-4-16 13:24:57

那县长你好: 
    平顶山所谓的"末位淘汰"根本不存在,说成绩我们当时每个人的成绩都很好,是学校让我们出钱外雇人替我们做饭,替我们顶岗,是领导批准的,说明我们没有脱岗,没耽误学校的教学,我们与我们单位自愿出去陪读的不同,陪读的,他们的教学别人替不了,他们的工作得大家分担,我们与自愿借调到职高的栗英不同,她是为了陪孩子,她在职高四十来天,这四十天没有在平顶山工作一天,在平顶山的工作是空白的,她是领导批准的,我也是领导批准的,为什么平顶山中学的领导对她处处开绿灯,说去职高,领导批准,看到利益随时又回到平顶山中学,她在平顶山耽误的四十来天可以视而不见,而对我呢?明明不够两年,却非得算两年给我弄倒第一,这里到底有什么原因,求那县长主持公道

您好,新宾县教育局调查结果如下:张文思系平顶山中学教师。2006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时,学校按“末位淘汰制”将其分配到学校食堂工作。因其本人不会做饭,所以外雇他人,本人在家休息。2008年9月学校同意上班,任英语教师至今。本次补岗,因中学教师对她在家休息持有异议,学校根据本次补岗精神决定,决定扣除其在家两年(雇人上岗)的任职年限。教育局认为,学校的决定是正确的,符合本次定岗、补岗的文件精神。

文物要保 2014-4-9 20:40:17

前几天,怀着复杂的心情,再次来到人民解放战争英雄纪念碑前,一场近500名学生、老师和领导参加的祭扫活动即将开始。喘息的片刻,同行的小白提及日寇屠杀新宾人并悬挂人头的那棵树。我前行几步,想指给他看,站定了脚我才发现,那棵老树已经倒掉了。
    四年前,我曾来到这棵树下,凝望它饱受风霜的残躯,感慨良多。但它毕竟还屹立着,它就是一本无字的历史教科书,讲诉着那段令人痛绝的往事。那时,我就断定它终究会倒掉的,但没想会这么快,才几年的光景,这和中华民族屈于倭寇的漫漫历史极不相称。
    它为什么倒掉? 也许它立得太久,现在已没有人正视,它终于身累了;它为什么倒掉?也许它讲得太久,现在已没有人倾听,它终于意冷了;它为什么倒掉?也许它听得血雨腥风的哭喊,却听不得纸醉金迷的吟笑,终于神伤了;它为什么倒掉?也许它见得为国捐躯的愚勇,却见不得利欲熏心的文明,终于心痛了……于是,它静静地倒下去了!
    当东方小国为塑大和精神给后人而变本加厉掩盖侵略历史的时候,一棵鉴证那段历史的老树倒掉了,我们能留给后人的还有什么?是华丽的小区?是灯红酒绿的富足?是寸土寸金的地皮?是没有生产力的工业园?是连年“增长”的GDP?不,不,不!这些浮华早在一百年前就被八国联军的坚船利炮敲得粉碎,我们缺少的是一种精神,一种不可撼动的龙之精神。
    我不仅一次地设想过,如果加一圈围栅,添一坡薄顶,它至少还能伫立百年。难道文物部门未所见吗?难道一任父母未所闻吗?难道一县之力无以为济吗?这绝没有民生工程沾光,这绝对没有政绩工程出彩。没有人给它加一个桩,没有人给它垒一块石。所以,它倒掉了,接受宿命的安排悻悻地倒掉了。
    新宾,高楼林立,街道纵横,商贾云集,歌舞升平。就在其背后,被遗忘的一隅,一段非同寻常的朽木倒掉了。不,倒掉的不只是一段朽木,随之倒掉的恐怕还有我们的民族精神!

您好,4月10日转民政局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该树为自然死亡,腐烂。

真假村会计 2014-4-9 19:33:03

县领导:你好!新宾县下夹河乡平河村这届选上的村会计不工作、上届村会计倒挺忙活!查查吧!

您好,建议向下夹河乡政府和纪检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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