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材料 2012-9-19 18:03:41
尊敬的那县、陶县:
你们好!
我们是自来水公司的部份职工,向您反应9月18日去市政府反映工资不合理情况说明。
9月11日经政府县长公开办公室张主任协调,陶县开会研究自来水公司42名职工要求确认身份,同工同酬的诉求,县政府会议决定,自来水公司按照企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职工身份,解决职工工资差距,社保差额补贴等企业内部问题。
9月13日县长公开办张主任宣读,自来水对此事的相关答复:42名职工从10月开始涨200元,身份不确定。77名行政人员,编制不够情况下逐渐增编,我们不同意。
自来水公司(新编发2006年7号文件:原核定编制由县里收回。)从07年转制已经变成企业,何来还有编制存在?
从9月13日到9月17日,城建局自来水公司无人与我们对话协商此事,无奈又给陶县、那县分别写了信,也没有回音。也许你们还没收到。
9月18日,大家在城建局楼下商议自来水公司拒不执行县政府决定,我们去市里找市长,让他评评理,县里的决定为什么不执行,是不是他们不归共产党管?在龙头桥看到自来水公司经理和城建局副局长,局长问你们去哪里,答,抚顺。问:去信访局吗?答:没用,我们要去就去市政府。副局长说:去市政府等他们。我们本意不想去,只想解决问题,无人阻止,就这样,城建局的副局长和自来水的马经理和我们同路于11点35分到了市政府。政府保安问我们是哪的,我们说:是新宾县自来水公司,要求见市长,他们让我们等到一点上班。
将近一点时,我们登记要求见市长,登记处不给予登记,说上访不接待,去信访局,我们说:不上访,是咨询,他们不同意,我们打市长公开电话,一名姓关的行政人员接待了我们,关同志问我们什么情况,我们把诉求材料递上,并说上面的决策是好的,可下面的拒不执行,我们应该怎么办?关同志说市政府不允许上访,我们说不是上访,是反应情况,要求见市长,他说市长不在家,你们必须到信访局才能解决问题,并且给某个处长打了电话,让我们去集体信访办。。。。。。。。我们是自来水公司最低层的工人,不懂相关政策,求助无门,只能听之任之去了信访局。
信访局接待了我们,要我们填表签字,告诉我们回到县信访局反应情况,他们可以督办此事,这时我们有种上当的感觉,副局和马经理看我们从信访局出来,二话没说上车就走了,当时我们想去省里,想去找省长。。。。。。。我们本无意告县委县政府,只是想解决问题,也许偏激了,但是没有恶意,只能再次恳求那县、陶县在百忙之中解决我们的问题!!!
恳盼~!
恳盼!!
自来水职工
2012-9-19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2012年9月15日环保局招标作弊 2012-9-17 0:18:17
县长你好我想和您说一下9月15日环保局公开招标明渠工程违规违纪做暗标的事9月15日环保局在水利局楼招标,公证单位是辽宁友诚招标代理当天报名施工队很多都抱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去的可环保局却不管那么多招标你当天开始以后招标 现场都成了水利局招标会了但当时谁也没多想只知道这是公平的因为前局长以出事了大伙都在议论说暂时不敢了当天上午没什么事大伙按照招标公司安排有程序进行当时还从市里请的评分专家给我们这些没门路和关系的人乐坏了,还说这次终于公平了,可高兴没到中午时情况就开始有些变化了,因为专家来了就被请进小会议室了没人能看见标书都被拿到那去说是评分由环保局局长,副局长新上来的姓王吧他俩都是水利局出来的还有一些工作人员也都不知道管什么的但也总看到他们单独出来和一些投标者交头接耳听有认识他们扥说有发改委的还有审计的但这些我们在以前都看惯了新宾地方小认识人也正常的都没放在心上偶尔有的人说已定完了他干哪哪哪标谁也没放心上可中午过去下午就好像变了说评分不过是走程序还得看和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关系因为专家已经揣完红包了就在边上闲聊了主要还是环保局领导平这些没关系和他们不熟的人一看完了您说说看他们要行干吗还要从市里接人啊摇车大量那不是浪费国家钱吗应该是县里的钱你说我们这些人说的对不对县长其实这时也就剩下我们这些没路子,不认识领导的人了饿着肚子要是公平也就值了,可根本不是那么事有能耐认识局长副局长的早走了人家不用等有局里人会通知他们因为他们知道来不来等不等对他们都不发生关系知道明天就干活是定了这么长时间他们有路子的人只不过是在等着这天过去明天就干活就好了而我们这些傻子从头到尾都要好好认真的做一点也不想放弃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活少都要养家啊在现场陪他们这些腐败的人到最后的还得是我们这些实在人后来看没什么戏了因为已经传出来了每个标段谁谁谁这些人在我们这行里早就是能人了走吧都回家吧,可就在今天上午16日星期天周六招标怎么都赶上领导放假搞这个呢这让我们很不理解周日上午真的就有人接到电话通知说马上可以进场了因为当时通知是3天以后通知结果可 周日看到的是真的啊,我亲耳听到的环保局领导电话通知我的一个很牛的朋友 说办完了下周就赶紧进场了准备好人和设备还说一用不上什么活简单好干差不多就行大面过的去就行大领导也不能掀开看没事主要是村长搞好关系就行说很多我的朋友接电话也不背我在他眼里我就是干活,找力工的从他手包二手活的没必要被我还说这些活除了有个别几个有关系的干剩下基本就是水利局底下个个水利队拿走了因为他们以前是一家的水利站包也是个个水利站站长包他们更黑干活真敢偷料啊拿国家证办个人事新宾属他们牛了我们检证还花自己钱买标书自己拿他们不是了都是公家拿挣得才是自己的我朋友说这样才爽呢花钱因为他就是水利站头当时我这心啊可又不敢说什么因为我还得等干他的二手活呢虽然扒皮扒的多剩汤就行啊悲哀啊我就想怎么进一个来一个怎么还敢这么干呢下午已经有人要进场了真的变事实了太叫我们这些老百姓伤心了这天什么时候情啊我们白拿标书钱600和其他费用不用说了昨天还得老老实实的陪他们办完没有我们的暗标真没地方说以上的全是事实如有乱说必要时可以出来得罪扒皮的也不怕请县长过问一下吧像他们这样搞环境地球可真要毁灭了你说他们包下来的哪个是干工程的活小也不行啊ye那是老百姓的钱啊招标哪天有个老师都去了好像姓ye姓姓尹今天还听说中了社家的标老师有文化的都能干了我们真的要饿死了很多这样的很多在我们老百姓里看真的不好请县长为我们做主我们的招标钱花的真冤啊扔哪都没响啊没报上标书的都要干活了请明查吧谢谢了1一喝多投标郁闷的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教室补课 2012-9-16 11:24:13
段晓云副县长您好,作为教育主管县长您认为教室在课堂不讲课,回家开补习班收费补课您能容忍吗?中国落后教育腐败,何时能自强?当领导的你在干嘛?开学伊始一中七年二班崔晓华李晶晶等公开在课堂上告诉学生补课,每月每科200元,疯了老百姓无处申诉,请领导管管吧,跪拜了。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方便我们联系您
尊敬的那县长您好 2012-9-15 8:12:40
我们多次给您写信反映新宾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每次沟通您都能及时的给予帮助。对于您的帮助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安局对我们的问题处理的也很及时,可我们不明白的是,什么是市平工资,什么样的人可以开市平工资,市平工资怎么增长,什么单位主管,有何标准?另外,补交保费为什么按自由人身份办理。我们在公安局参加工作20年,能说我们没有工作单位吗?还有,工资来源渠道由县公安局与财政协商,怎么协商了,这些都是未知数。没有合理的说法,我们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本没有保障。其实,我们的要求并不高。人活着不就是为了生活,为了养家糊口吗?能合理的解决工资福利待遇,能养家糊口。工作起来没有后顾之忧,能不和谐?参加工作20年至今为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还得东奔西走,吵得沸沸扬扬,左一次右一次的上访,非去北京上访,才能解决吗?
所以,按《劳动合同法》我们要求继续解决我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解决工资渠道。二;参照正式警察工资标准享受我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同工同酬。三;从参加工作到现在逐年按警察工资标准补齐我们应得到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尊敬的那县长,我们的事情是我们的家里事,您是我们的父母管。所以,还得有您来给我们做主,即使,我们到上级机关或去北京上访,事情还得由您给办理。所以,再次恳请您的帮助,给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免得进京上访。
恳求人: 吴孝德(电话13942371840)
赵会清(电话13841393918)
王春华(电话13941392698)等人
您反映的问题经县长那学成批示已转交公安局办理,县公安局答复如下:2011年9月19日在信访联席会议决定“合同制民警的工资标准及增长机制按市平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来源渠道由县公安局与财政协商,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根据信访联席会议纪要,县公安局已于2011年1月份开始对吴孝德等13名原地方合同制民警,执行市平工资标准至今。并将原地方制警察的保费从1999年起全部补缴。
拖欠工资 2012-9-12 10:11:48
尊敬的县长您好!
我母亲原为永陵镇政府工业办全民干部,镇政府拖欠她2002--2004年 3年工资 至今未给,希望县领导帮助解决。
此致敬礼!
为方便我们联系您,请留下您母亲的名字和您本人的联系方式,并把详细信息说清楚,我们的联系方式是55066444,13804931346 联系人:田驰
关于教师强制补课 2012-9-9 8:33:43
新学年伊始,一中教师7年级2班崔晓华等吧公开让学生补课,作为县领导你们在干吗?新宾教育都这个熊样了你们忙啥?好的学苗到外地去了,都是因为新宾教学质量差,教师队伍黑。请各位领导重视吧。太难听的不说了。悲哀!
您好,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方便我们联系您
动迁 2012-9-8 21:07:32
我想问问政府是为人民办事还是为自己办事,欺负农民你们不觉得可耻吗?不怕祖坟让人刨了吗?强制拆迁对你们有好处吗不要觉得自己是政府人员就很厉害光脚的还怕你们穿鞋的吗?你们是在逼老百姓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我觉得你们不是人民的好官我都替你们脸红让你们往自己兜里装钱保证比谁都专业比谁都狠,可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无实质性内容,也无具体联系方式,无法展开调查。
恳求那县长给予帮助 2012-9-8 17:44:27
我们20年前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了一纸长期合同参加了公安工作,称地方警察或合同制警察;按当时的要求颁发“三证”,凭着满腔热忱一干就是20余年。20年当中,我们看到了希望,因为同样的合同,同样的身份均按文件规定转为正式警察;唯有我们新宾县的地方警察或合同制警察没有给予办理转正手续。所以,至今没给我们合适的说法,享受不到我们该享受的待遇。
我们通过上访和各级领导的同情。在我们的福利待遇上给予适当的提高。但是,应满足不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给我们的福利待遇还是微不足道的。很难维持生活。
所以,我们要求继续解决我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解决工资渠道。二;参照正式警察标准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三;从参加工作到现在逐年按警察工资标准补齐我们应得到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尊敬的那县长如果您不能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我们将到上级有关部门讨个说法,看看我们的问题究竟归谁管,有没有人管。
恳求人: 吴孝德(电话13942371840)
赵会清(电话13841393918)
王春华(电话13941392698)等人。
您反映的问题经县长那学成批示已转交公安局办理,县公安局答复如下:2011年9月19日在信访联席会议决定“合同制民警的工资标准及增长机制按市平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来源渠道由县公安局与财政协商,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根据信访联席会议纪要,县公安局已于2011年1月份开始对吴孝德等13名原地方合同制民警,执行市平工资标准至今。并将原地方制警察的保费从1999年起全部补缴。
关于自来水公司工资不合理情况的申诉 2012-9-6 12:24:37
尊敬的那县长: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我们的问题。
我们是自来水公司的无编人员。共计42人,其中男职工28人,女职工14人。我们的平均工资900元,有编人员的平均工资为2000元,并且我们的三险额度不足。早在五年前我们到县里找过工资偏低的事情,县里答复说:自来水公司已经转制成为企业了,但是过渡需要五年的时间,让我们等。我们体谅企业的难处,等了五年,去年我们去城建局找曹局长反应此事,经理和局长说等我们水费涨上来后一定给你们涨工资,和有编人员拉齐。(省政府有文件批示企业同工同酬)。现在水费涨了一年多了,我们的工资也没涨,也没和有编人员拉齐。可笑的是无编人员当上副经理后,工资就和有编人员一样了,如果这样,我们都要求当副经理了,这是依据什么定的?
让人不理解的是自来水公司从2012年7月份公司全体人员开始涨工资,工人涨200元,中层涨300元,副经理涨400元,经理涨500元。这是依据什么?难道这是按照官大官小涨的工资吗?没有一线的工人辛苦劳动,领导能有什么成绩?而且,这次涨工资,给有编人员补发原公司欠他们的工资200/月,这无形当中,和我们无编人员又拉开了更大的差距。现在我们都是自来水公司的员工,为什么工资差距这么大,而且按照现在涨工资的标准,差距将会越来越大。我们多次跟公司马经理反应情况,他一再推说公司没有钱,难道给有编人员补工资就有钱,给我们补工资就没有钱么?可是领导根本不听意见,不理会我们反应的问题,这真是让领导奔小康,让我们一线工作吃糠。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到政府部门给你们添麻烦了。
另外,同在城建局的领导下,暖气站和自来水公司一样的都一起转制变成了企业,但是暖气站不管有编无编人员早就同工同酬,工资合理了,为什么我们自来水的工资问题一拖再拖,层层反应一直得不到解决?难道暖气站和自来水公司不是在同一个城建局的领导下么?
前几个月我们又去城建局找工资一事,局领导说我们是自来水安装公司的,不可能和他们有编的同工同酬。自来水安装公司是多年前成立的,当时因为盈利对自来水公司有利,自来水公司把自来水安装公司的财、权、物、资产、人员全部接管并对人员全部混岗,人员被安排到水厂、表站、财会、收费、抄表等部门,有的当上了中层干部,有的当上了副经理,自来水安装公司早已成为自来水公司的一个科室,如果再拿我们这些无编人员是属于自来水安装公司下属的员工来说事,已经是不合理的了,因为安装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从1990年后安排的退伍兵、大中专毕业生,安排的时候说是自来水的无编人员,没有人说是自来水安装公司的,请问自来水安装公司在哪了?不早就让自来水公司接管了吗?现在为了压制工人找工资的事,又把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公司拿出来说事,我们坚决不同意!!
我们要求:
1, 企业取消有编和无编人员的工资差距,同工同酬。
2, 要求这次涨工资合理化,拿出依据来。
3, 招开职工代表大会,选出职工代表,参政议政,不允许少数人专政。
4, 要求企业管理者做出的决定拿出依据,财务透明公开,加强企业管理。
5, 要求补发无编人员从转制起至今和有编人员的工资差额。
希望那县长给予解决,七日内如不给解决我们将向上级部门申诉,并向民心网诉求中心投诉。我们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自来水公司全体无编员工此致敬礼!!
2012-9-6
另附部分签字无编人员名单如下:(有外出和出国人员没能签字)
张冬梅:13704133855
解 军:15841329858
田春梅:13141313001
冯忠心:18242343678
张爱军:13941389879
胡 刚:15898321975
刘金生:13942351155
周祚纬:13941397321
罗凌娜:13941313881
李连启:13942309493
孟祥丽:13941352299
孟祥玲:13941399152
代正威:15041312626
袁继华:13942373954
罗 军:13804130446
田 丰:15841320202
王乃平:13842396977
阎 新:18741397999
孟祥龙:13804233186
王 官:13941307345
李 飞:13125511999
张世春:13644137789
张琳琳:13941316481
李东兴:13804230511
佘金朋:15042315508
宫献娥:13941385569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恳求那县长给予帮助 2012-9-4 7:27:17
我们20年前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了一纸长期合同参加了公安工作,称地方警察或合同制警察;按当时的要求颁发“三证”,凭着满腔热忱一干就是20余年。20年当中,我们看到了希望,因为同样的合同,同样的身份均按文件规定转为正式警察;唯有我们新宾县的地方警察或合同制警察没有给予办理转正手续。所以,至今没给我们合适的说法,享受不到我们该享受的待遇。
我们通过上访和各级领导的同情。在我们的福利待遇上给予适当的提高。但是,应满足不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给我们的福利待遇还是微不足道的。很难维持生活。
所以,我们要求继续解决我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解决工资渠道。二;参照正式警察标准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三;从参加工作到现在逐年按警察工资标准补齐我们应得到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尊敬的那县长如果您不能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我们将到上级有关部门讨个说法,看看我们的问题究竟归谁管,有没人管。
恳求人: 吴孝德(电话13942371840)
赵会清(电话13841393918)
王春华(电话13941392698)等人。
赵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访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访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信访局负责解释说明,予解决。
企业破产拍卖已6年,重工伤医保仍无着落(续) 2012-8-26 18:48:35
尊敬的那县长你好:
我是2级工伤,单位于2006年破产并拍卖,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相关政策,破产清算组应优先为我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可时过6年我还没医保,本人已多次向县有关领导反映此事未果,在贵县长信箱第二页还能看见我以前的诉求【关于我的医保问题仍未落实的上访信】,当时贵县答复说“请继续走劳动仲裁程序解决”,而今劳动仲裁早已成文下达,详见【新劳人仲案[2011]第161号】,可我的医保还是没有兑现,特此恳请有关领导关心过问此事,为民做主。非常感谢!给您添麻烦实在不好意思。
求助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抚东钢厂 辛文学
联系电话:15841346566
2012-06-08
你好,来信反映的内容人社局6月21日已与抚东钢厂主管部门沟通,近期为辛文学缴纳医疗保险保费。
最后这封给那县长信箱写信到现在又过2个多月,还没有解决,现在天气凉快,汛期也过去了,就麻烦领导抽空给我办了吧,都全民医保时代了,我最需要医保还被排斥在外,从国家到地方都有文件明文规定破产工伤职工优先解决医保问题的。还有一个问题,在抚顺市已经执行3年多的关于工伤人员工龄放大问题,咱县里怎么也没有执行的迹象?这是市府为我这种工龄短的工伤人员谋福利,因为现在涨工资都把工龄计算在内的,恳请领导在此一并解决为盼。如果我单位破产时出生的孩子,到现在都有7岁了,实在是把时间拖得太久了,说不过去的,再不解决我就投诉咱县政府不作为。 2012/8/26晚
县人社局、经服局、医保中心已沟通完毕,立即为辛文学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工龄重新认定问题由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负责审核、认定,应由辛文学本人向抚东钢厂主管局县经服局提交材料,并由其主管局向市人社局申请工龄重新认定。
为死去的母亲伸冤 2012-8-17 21:57:25
尊敬的那县长你好:
我是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的一公民,名叫那国庆。我母亲在7月27日由于意外溺水身亡。我找了很多相关部门想讨个说法,可是各部门都互相推委,没人出面来帮我解决。悲伤愤怒之余我也只能找你了,你是我们的父母官呀,希望你能出面帮我解决,给个说法,为我母亲伸冤,以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事情是这样的, 7月27下午5点40左右,我的父母到河对岸摘菜,要想采摘只能趟河过去,当天晚上我父母为了到对岸去采摘菜,我父亲从正施工桥上50米处爬过的河,当时父亲没让母亲过去,让母亲在岸边等他,由于不放心父亲,她坐了一会也要过河,可是她没有爬在施工的桥,而是按河提路一直往东走,走到他们以前曾多次趟过河的地方,从那下的河,可是她老人家并不知道此时的河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25号那天政府修筑橡胶坝,在河的中间用钩机挖了一道深沟,使水流变得特急特深,且水底凹凸不平。可怜我的母亲一个趔趄沁入水中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当我们找到尸体时她已经被冲到快到陵宫牌坊的那个大坝那了。
全家人悲痛欲绝。我们都不敢相信,母亲年仅65岁,而且身体状况也很好,怎么就会被没膝深的河水夺去生命呢,经过调查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有两个:(1)永陵通往榆树方向的桥拆除重建,这么大的工程开工前没有建副桥就施工了。(拆桥那天两岸数十名老百姓在桥头阻拦,希望建副桥再施工,可是,没有起到作用,施工还是照常进行。)要知道镇内许多农户的地都在河对岸,如果绕行要走5至6公里的行程,对于没有通行车的人们出行是相当困难的,不得已才都趟水去对岸。(2)政府修筑橡胶坝挖分水沟没有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为了我们永陵的建设,建筑施工我们每个生活在镇内的公民都支持,可挖了这么大的深沟为什么什么警示和安全标识都不设呢!
我可怜的母亲呀,辛辛苦苦一辈子,如今正应当是享福的时候,可是竟因为这一场施工而无辜地失去了生命。(我的父亲因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脑血栓再次复发,终日以泪洗面) 一条鲜活人命没了,可我找到有关部门,他们的回答都说自己没责任,都在相互推拖,难道他们真没责任吗?如果建桥施工前你把副桥建好能出这事吗,如果施工方在施工时把安全提示安上我母亲看到能过河吗?我找建桥的主管单位交通局他们不管,又找橡胶坝的主管单位水务局他们也不管,找来找去我只得到了一个结论就是:我在下面找一年也还是白辛苦,所以我只能往上找,你是我们的父母官,我只能找你,尽管我知道你的事务繁忙,可我跑断腿也比不上你说的一句话,恳请您出面为我无辜的母亲讨个说法,让她老人家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
县长我们都永陵镇都知道这个事,派出所也知道他们也知道我母亲溺水死亡的原因,承包商为了赚钱就可以随便施工吗,就可以在河道里随意挖坑吗,出了事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没责任,我们的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会让他们胡乱施工?省长你得为我们做主啊,我的母亲没了我不希望别的母亲没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你可能不知道你得为我们百姓做主为我母亲申冤啊!
申诉人:那国庆
联系电话:13304233478 2012-8-7
按领导批示,永陵镇政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信访人那国庆在申述材料中反映造成其母亲意外溺水身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永红线改造工程施工,没有设副桥;另一个是苏子河永陵镇内段橡胶坝工程施工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为此,永陵镇政府找到两个工程的建设单位县交通局和县水务局,两个工程建设安排分管领导分别到施工单位,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两个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认为,那国庆母亲意外溺水身亡与两项工程施工没有直接原因,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责任。
调查处理意见:针对这种情况,建设单位表示:如果信访人那国庆认为他们有责任,建议那国庆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来解决。
父亲下岗后患脑血栓,望提前退休 2012-8-12 10:50:13
尊敬的县长:
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看我发的邮件!我父亲是下岗职工,母亲去年去世。前两天父亲突然患脑血栓,丧失劳动能力。其为南杂木镇化工厂的下岗职工,现公司未买断。父亲距离退休年龄还有3年半的时间,希望可以提前退休。不知道可不可以?要是可以不知道怎样办理?
依据《企业职工(城镇劳动者)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应用指南》文件规定,申请病退鉴定的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或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申请,由用人单位(或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为死去的母亲伸冤 2012-8-10 21:53:06
尊敬的那县长你好:
我是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的一公民,名叫那国庆。我母亲在7月27日由于意外溺水身亡。我找了很多相关部门想讨个说法,可是各部门都互相推委,没人出面来帮我解决。悲伤愤怒之余我也只能找你了,你是我们的父母官呀,希望你能出面帮我解决,给个说法,为我母亲伸冤,以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事情是这样的, 7月27下午5点40左右,我的父母到河对岸摘菜,要想采摘只能趟河过去,当天晚上我父母为了到对岸去采摘菜,我父亲从正施工桥上50米处爬过的河,当时父亲没让母亲过去,让母亲在岸边等他,由于不放心父亲,她坐了一会也要过河,可是她没有爬在施工的桥,而是按河提路一直往东走,走到他们以前曾多次趟过河的地方,从那下的河,可是她老人家并不知道此时的河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25号那天政府修筑橡胶坝,在河的中间用钩机挖了一道深沟,使水流变得特急特深,且水底凹凸不平。可怜我的母亲一个趔趄沁入水中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当我们找到尸体时她已经被冲到快到陵宫牌坊的那个大坝那了。
全家人悲痛欲绝。我们都不敢相信,母亲年仅65岁,而且身体状况也很好,怎么就会被没膝深的河水夺去生命呢,经过调查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有两个:(1)永陵通往榆树方向的桥拆除重建,这么大的工程开工前没有建副桥就施工了。(拆桥那天两岸数十名老百姓在桥头阻拦,希望建副桥再施工,可是,没有起到作用,施工还是照常进行。)要知道镇内许多农户的地都在河对岸,如果绕行要走5至6公里的行程,对于没有通行车的人们出行是相当困难的,不得已才都趟水去对岸。(2)政府修筑橡胶坝挖分水沟没有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为了我们永陵的建设,建筑施工我们每个生活在镇内的公民都支持,可挖了这么大的深沟为什么什么警示和安全标识都不设呢!
我可怜的母亲呀,辛辛苦苦一辈子,如今正应当是享福的时候,可是竟因为这一场施工而无辜地失去了生命。(我的父亲因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脑血栓再次复发,终日以泪洗面) 一条鲜活人命没了,可我找到有关部门,他们的回答都说自己没责任,都在相互推拖,难道他们真没责任吗?如果建桥施工前你把副桥建好能出这事吗,如果施工方在施工时把安全提示安上我母亲看到能过河吗?我找建桥的主管单位交通局他们不管,又找橡胶坝的主管单位水务局他们也不管,找来找去我只得到了一个结论就是:我在下面找一年也还是白辛苦,所以我只能往上找,你是我们的父母官,我只能找你,尽管我知道你的事务繁忙,可我跑断腿也比不上你说的一句话,恳请您出面为我无辜的母亲讨个说法,让她老人家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
县长我们都永陵镇都知道这个事,派出所也知道他们也知道我母亲溺水死亡的原因,承包商为了赚钱就可以随便施工吗,就可以在河道里随意挖坑吗,出了事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没责任,我们的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会让他们胡乱施工?省长你得为我们做主啊,我的母亲没了我不希望别的母亲没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你可能不知道你得为我们百姓做主为我母亲申冤啊!
申诉人:那国庆
联系电话:13304233478 2012-8-7
那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法涉诉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法涉诉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司法机关负责解释说明。
为无辜死去的母亲申诉 2012-8-8 12:54:30
尊敬的那县长你好:
我是永陵镇的一公民,名叫那国庆。我母亲在7月27日由于意外溺水身亡。我找了很多相关部门想讨个说法,可是各部门都互相推委,没人出面来帮我解决。悲伤愤怒之余我也只能找你了,你是我们的父母官呀,希望你能出面帮我解决,给个说法,为我母亲伸冤,以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事情是这样的, 7月27下午5点40左右,我的父母到河对岸摘菜,要想采摘只能趟河过去,当天晚上我父母为了到对岸去采摘菜,我父亲从正施工桥上50米处爬过的河,当时父亲没让母亲过去,让母亲在岸边等他,由于不放心父亲,她坐了一会也要过河,可是她没有爬在施工的桥,而是按河提路一直往东走,走到他们以前曾多次趟过河的地方,从那下的河,可是她老人家并不知道此时的河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25号那天政府修筑橡胶坝,在河的中间用钩机挖了一道深沟,使水流变得特急特深,且水底凹凸不平。可怜我的母亲一个趔趄沁入水中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当我们找到尸体时她已经被冲到快到陵宫牌坊的那个大坝那了。
全家人悲痛欲绝。我们都不敢相信,母亲年仅65岁,而且身体状况也很好,怎么就会被没膝深的河水夺去生命呢,经过调查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有两个:(1)永陵通往榆树方向的桥拆除重建,这么大的工程开工前没有建副桥就施工了。(拆桥那天两岸数十名老百姓在桥头阻拦,希望建副桥再施工,可是,没有起到作用,施工还是照常进行。)要知道镇内许多农户的地都在河对岸,如果绕行要走5至6公里的行程,对于没有通行车的人们出行是相当困难的,不得已才都趟水去对岸。(2)政府修筑橡胶坝挖分水沟没有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为了我们永陵的建设,建筑施工我们每个生活在镇内的公民都支持,可挖了这么大的深沟为什么什么警示和安全标识都不设呢!
我可怜的母亲呀,辛辛苦苦一辈子,如今正应当是享福的时候,可是竟因为这一场施工而无辜地失去了生命。(我的父亲因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脑血栓再次复发,终日以泪洗面) 一条鲜活人命没了,可我找到有关部门,他们的回答都说自己没责任,都在相互推拖,难道他们真没责任吗?如果建桥施工前你把副桥建好能出这事吗,如果施工方在施工时把安全提示安上我母亲看到能过河吗?我找建桥的主管单位交通局他们不管,又找橡胶坝的主管单位水务局他们也不管,找来找去我只得到了一个结论就是:我在下面找一年也还是白辛苦,所以我只能往上找,你是我们的父母官,我只能找你,尽管我知道你的事务繁忙,可我跑断腿也比不上你说的一句话,恳请您出面为我无辜的母亲讨个说法,让她老人家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
县长我们都姓那你得为我做主全永陵镇都知道这个事,派出所也知道他们也知道我母亲溺水死亡的原因,承包商为了赚钱就可以随便施工吗,就可以在河道里随意挖坑吗,出了事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没责任,我们的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会让他们胡乱施工?县长你得为我们做主啊,我的母亲没了我不希望别的母亲没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你可能不知道你得为我们百姓做主为我母亲申冤啊!
申诉人:那国庆
联系电话:133042333478 2012-8-7
那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法涉诉案件。依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涉法涉诉案件我办不予受理。由司法机关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