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2022年度部門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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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概況 一、 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2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基礎教育方針政策、財政方針政策和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擬定和執(zhí)行基礎教育的工作計劃,完成黨和國家制定的九年義務教育目標,達到師生和家長、社會滿意。 (二)根據國家、省、市國民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新賓滿族自治縣教育發(fā)展戰(zhàn)略和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學校財政預算及其執(zhí)行情況,提出平衡措施,制定新賓鎮(zhèn)中心小學收付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 (三)根據新賓滿族自治縣財政預算安排,管理預算資金綜合平衡、調劑使用。 (四)制定學校職工教育規(guī)劃;組織學生教育人才培養(yǎng)。 (五)承辦縣新賓滿族自治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第三部分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748.59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748.5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48.5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減少1.81萬元,降低0.24%,主要原因:是退休導致人員減少所造成。 (二)支出總計748.59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7.54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8.52%。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99.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5.4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54萬元。 2.項目支出11.0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1.48%。主要包括小學教育3.99萬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06萬元等業(yè)務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減少1.81萬元,降低0.24%,主要原因:是退休導致人員減少所造成。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48.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37.54萬元,項目支出11.05萬元。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減少1.81萬元,降低0.24%,主要原因:是退休導致人員減少所造成。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0%。 (二)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48.59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571.37萬元,占76.3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82.62萬元,占11.0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8.23萬元,占5.11%;住房保障支出56.37萬元,占7.52%。 1.教育支出571.37萬元,具體包括: (1)初中教育226.78萬元,主要是初中教師工資福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3.32%。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增加提高工資晉級升檔部分。 (2)小學教育337.52萬元,主要是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中的撫恤金和生活補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4.02%。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增加提高工資晉級升檔部分。 (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06萬元,主要是為了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用于學校各種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82.62萬元,具體包括:養(yǎng)老保險等 (1)事業(yè)單位離退休9.72萬元,主要是退休費及退休取暖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5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所造成。 (2)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72.91萬元,主要是養(yǎng)老保險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87.68%。主要原因:是退休導致人員減少所造成. 3.衛(wèi)生健康支出38.23萬元,包括: (1)事業(yè)單位醫(yī)療38.23萬元,主要是醫(yī)療保險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1.49%。主要原因:調入人員一人。 4.住房保障支出56.37萬元,具體包括: 住房公積金56.37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4.5%。主要原因:是退休導致人員減少所造成.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無 “三公”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48.5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2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日常公用經費12.5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 項目支出11.05萬元,主要包括:小學教育3.99萬元,其他教育支出7.06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為事業(yè)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政府無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賓滿族自治縣紅升鄉(xiāng)中心校無國有資產占用。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局組織對2022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涉及資金717.15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100分。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fā)布的規(guī)章或者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fā)布的規(guī)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應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小學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初中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高級中學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類)職業(yè)教育(款)中專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各類職業(yè)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盲童學校、聾啞學校、智力落后兒童學校、其他生理缺欠兒童學校和工讀學校支出。 16、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教師進修(項):反映教師進修、師資培訓支出。 17、教育支出(類)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項):反映用地方附加安排的支出。 1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群眾體育(項)反映用于業(yè)余體校和全民健身等群眾體育活動方面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1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醫(yī)療保障(款)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 22.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紅升鄉(xiāng)中心校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