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訪局決算和“三公”經(jīng)費決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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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訪局決算和“三公”經(jīng)費預算 公開文本 新賓縣信訪局決算 (2016年) 目 錄 第一部分 新賓縣信訪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新賓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 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二、 部門支出決算總表 三、 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六、 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七、 項目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新賓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新賓信訪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zhí)行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規(guī)章;辦理人民群眾給縣委、縣政府和縣主要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上訪的群眾,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群眾來信來訪提出的問題;向縣委、縣政府領導請示、報告重大的信訪問題,查辦或協(xié)調處理緊急重大信訪問題和跨地區(qū)、跨系統(tǒng)以及縣領導和上級機關責成直接處理的信訪問題,并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向有關部門轉辦、立案交辦來信來訪問題和信訪案件,并負責督促檢查辦理情況,將審理處理結果向交辦的上級機關或領導反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提供信訪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分析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因素,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jù);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督查檢查全縣的信訪業(yè)務工作,交流信訪工作經(jīng)驗,培訓專兼職信訪干部;處理群眾集體上訪(縣內訪、越級訪)和異常、突發(fā)信訪事件;特別是重大敏感日期的信訪穩(wěn)控工作;指導基層單位的信訪工作;負責宣傳信訪工作,引導群眾正當行使民主權利,配合有關部門對無理取鬧的上訪人員進行勸阻、收容和管束。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信訪局獨立編制機構1個,獨立核算機構1個。 第二部分 新賓縣信訪局部門決算表 (附件1)2016年信訪局決算公開文件.rar 第三部分 新賓縣信訪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新賓縣信訪局2016年收支決算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新賓縣信訪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年末進行決算。收入只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賓縣信訪局2016年收支總決算195.3萬元。 二、關于新賓縣信訪局2016年“三公”經(jīng)費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jīng)費決算數(shù)6.5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接待費0.5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費6萬元,與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三公”經(jīng)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信訪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類)信訪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jīng)費。 10.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醫(y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jīng)費。 11.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