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安局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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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安局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 公開文本 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報告 目 錄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2019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19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分單位) 三、2019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2019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五、2019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七、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按經濟分類情況表 十一、2019年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2019年部門(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三、2019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2019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五、2019年部門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六、2019年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七、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八、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明細表 十九、2019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表 第三部分 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研究擬定或制定地方公安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并貫徹實施。 (二)掌握影響穩(wěn)定、危害全縣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縣公安偵察工作。指揮、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事故和騷亂。 (四)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社會治安、槍支彈藥和特種行業(yè)。 (五)指揮監(jiān)督全縣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yè)單位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六)負責對來我縣的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及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wèi)工作。 (七)負責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zhí)行刑罰工作;負責看守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八)負責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九)實施出入境和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縣的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法制工作;負責勞動教養(yǎng)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一)負責公安科技工作;規(guī)劃、實施全縣公安技術、裝備現代化建設;負責公安機關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監(jiān)督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實施對干警的監(jiān)督,查處違紀案件。 (十三) 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十四)指導、管理全縣消防工作;按照管理權限領導全縣消防、警衛(wèi)部門的隊伍建設,對武裝部隊執(zhí)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yè)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五)指導和管理林業(yè)公安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看守所 巡警大隊 第二部分 公安局部門預算公開表 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表(點擊超鏈接) 第三部分 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公安局2019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公安局及所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衛(wèi)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公安局及所屬單位2019年收支總預算4165.94萬元。 收入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公安局及所屬單位部門收入預算4165.94萬元,比上年減少226.19 萬元,下降5.15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 4165.94 萬元,同比減少226.19萬元,下降5.15 %;收入同比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一次性支付孫桂珍等3人信訪救助金226萬元;二是上年支付“兩會”安保補貼及獎勵90萬元;三是上年安排辦案費93萬元。 支出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公安局及所屬單位部門總體情況支出4165.94萬元,同比減少226.19 萬元,下降5.15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8.19萬元,增長9.06 %;項目支出減少524.38萬元,下降42.89 %。增加基本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性支出增加282.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的原因:一是上年一次性支付孫桂珍等3人信訪救助金226萬元;二是上年支付“兩會”安保補貼及獎勵90萬元;三是 上年安排辦案費93萬元。 二、關于公安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公安局及所屬單位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165.94萬元,收入預算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包括:當年財政撥款收入4165.94萬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75.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17.79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102.2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0.37萬元等;按經濟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 2437.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04.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64萬元,項目支出698萬元。 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公安局及所屬單位部門財政撥款收入預算4165.94萬元,同比減少226.19萬元,下降5.15 %。財政撥款收入同比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一次性支付孫桂珍等3人信訪救助金226萬元;二是上年支付“兩會”安保補貼及獎勵90萬元;三是 上年安排辦案費93萬元。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公安局及所屬單位財政撥款支出4165.94萬元,比上年減少226.19 萬元,下降5.15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8.19萬元,增長9.06 %;項目支出減少524.38萬元,下降42.89 %。增加基本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性支出增加282.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的原因:一是上年一次性支付孫桂珍等3人信訪救助金226萬元;二是上年支付“兩會”安保補貼及獎勵90萬元;三是 上年安排辦案費93萬元。 三、關于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公安局及所屬單位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467.94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437.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04.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64萬元。 人員經費2463.74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含購房補貼、在職個人取暖費等)、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1004.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辦公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和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四、關于公安局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205.65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193.19萬元、公務接待費12.46萬元、國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2019年預算數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42.96萬元,其中主要是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 45.81萬元、公務接待費增加2.85萬元。主要是壓縮車輛運行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公安局機關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1002.52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撥款 0萬元,其中:購置設備及制服等 0萬元。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2019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0萬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務0 萬元 、技術性服務 0 萬元 、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 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公安局及所屬單位共有車輛8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9 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63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3輛,其他用車13 輛。 單位價值20萬元以上有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專業(yè)設備0臺(套)。 (五)預算績效情況 2019年所有項目支出均填報了績效目標,共涉及0個項目,項目支出預算合計為0萬元。單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和指標詳見附表。 (六)預算公開表數據中沒有數據的情況說明 2019年預算中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支出預算明細表”、“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明細表、三張表中沒有數據等…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fā)布的規(guī)章或者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fā)布的規(guī)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1.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guī)定,行政事業(yè)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fā)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2019年公安局(包括看守所、巡特警)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公開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