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縣政府辦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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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縣政府辦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 公開文本 政府辦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報告 目 錄 第一部分 政府辦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政府辦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2019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19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分單位) 三、2019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2019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五、2019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七、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按經濟分類情況表 十一、2019年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2019年部門(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三、2019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2019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五、2019年部門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六、2019年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七、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八、2019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明細表 十九、2019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表 第三部分 政府辦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政府辦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務工作,協(xié)助縣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及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xié)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處理的突發(fā)事件和重要問題。 (二)負責起草和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公文;收發(fā)、傳遞上級文件、電報,傳遞縣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請示、報告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決策后的督查落實工作,并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四)負責縣政府政務信息和縣長公開電話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情況,并根據縣政府領導批示意見,組織協(xié)調處理有關事項。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協(xié)助縣政府做好同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聯(lián)系工作。 (六)負責擬定縣政府依法行政實施方案,組織指導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承辦縣政府擬發(fā)布的涉及法律問題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辦理縣政府各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糾正或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違法行政行為;依法承辦本級政府所屬單位執(zhí)法主體資格確認、發(fā)證工作;依法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及相關工作。 (七)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協(xié)調處理、督促檢查、反饋工作;處理群眾集體上訪和異常、突發(fā)信訪事件;指導基層單位的信訪工作。 (八)負責全縣人防以及無線電臺站、通信設備的管理、檢查、檢測等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機關的文書檔案管理、財務管理、行政事務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指導興京賓館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政府網站工作。 (十一)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政府辦預算公開表 政府辦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表(點擊超鏈接) 第三部分 政府辦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政府辦2019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政府辦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收入、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納入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他收入、上級專項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衛(wèi)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辦2019年收支總預算236.67萬元。 收入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政府辦及所屬單位部門收入預算236.67萬元,比上年減少113.08萬元,減少32.33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 236.67 萬元,同比減少 113.08萬元,減少32.33 %;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0萬元,同比增加 0 萬元,增長 0 %; 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收入0萬元,同比增加 0 萬元,增長0 %;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 0萬元,同比增加 0 萬元,增長 0 %;納入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0 萬元,同比增加 0 萬元,增長 0 %。收入同比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壓縮辦公支出。二是人員減少。 支出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政府辦總體情況支出 236.67 萬元,同比減少 113.08萬元,減少32.33 %,其中:基本支出113.08萬元,減少32.33 %;項目支出增加 0萬元,增長 0 %。減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壓縮辦公支出。二是人員減少。 二、關于政府辦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政府辦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36.67萬元,收入預算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包括:當年財政撥款收入236.67萬元,行政事業(yè)性收費0萬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4.3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54.01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15.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萬元;按經濟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76.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5.3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39萬元,項目支出 0萬元。 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政府辦財政撥款收入預算236.67萬元,比上年減少 113.08萬元,減少32.33 %。財政撥款收入同比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壓縮辦公支出。二是人員減少。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減情況。2019年,政府辦財政撥款支出236.67萬元,同比減少 113.08萬元,減少32.33 %,其中:基本支出減少 113.08萬元,減少32.33 %;項目支出減少135萬元,減少100%。減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壓縮辦公支出。二是人員減少。 三、關于政府辦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政府辦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36.6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6.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5.3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39萬元, 人員經費176.9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含購房補貼、在職個人取暖費等)、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職業(yè)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說明) 商品和服務支出34.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辦公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和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四、關于政府辦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 8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 7 萬元、公務接待費 1 萬元、國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2019年預算數(shù)比2018年預算數(shù)減少 0.64 萬元,其中主要是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 0.64 萬元。主要是壓縮公務接待支出 。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政府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34.62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撥款0 萬元,其中:購置設備及制服等0萬元。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2019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務0萬元 、技術性服務0萬元 、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政府辦共有車輛 2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 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 輛,其他用車1 輛。 單位價值20萬元以上有通用設備 3臺(套),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專業(yè)設備0臺(套)。 (五)預算績效情況 無 (六)預算公開表數(shù)據中沒有數(shù)據的情況說明 2019年預算中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支出預算明細表”、“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明細表、三張表中沒有數(shù)據等…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內容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fā)布的規(guī)章或者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fā)布的規(guī)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yè)(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yè)(款)事業(yè)運行(項):反映用于農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事業(yè)單位設施、系統(tǒng)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1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yè)(款)其他林業(yè)支出(項):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yè)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guī)定,行政事業(yè)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fā)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政府辦預算公開2019.xls |